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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来源:教务处发布时间:2025年03月27日点击量:18
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:
根据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〈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桂教规范〔2022〕4号)文件要求,每年的4月和10月为区教改项目受理结项材料的时间,请各项目负责人3月底和9月底之前做好结项材料的准备工作。现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上半年教改项目结项工作,具体通知详见附件。
教务处
2025年3月27日
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区级教改结项工作的通知.rar